举办地
中国 北京
举办时间
2016.12.05——2017.04.21
届数
2
联系方式
cfdgqcjh@qq.com
CFDG中国青年电影导演扶持计划(以下简称“扶持计划”)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指导、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主办,集中优质电影资源,集结业界专业人士对青年导演的电影项目进行系统、专业的指导;孵化出的优质项目进入扶持计划的创投平台进行融资,同时有机会获得政府提供的奖励资金,扶持计划将推动青年导演的电影项目成功走向市场。
第二届扶持计划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青年导演参赛,并组建由国内影视艺术行业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推选出最终5位青年导演获得项目投资,评选结果将于“中国电影导演协会2016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
主办单位: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以下简称“主办方”)
本届扶持计划于2016年12月-2017年4月期间举行,具体日程如下:
1. 2016年12月5日-2017年1月2日为征集阶段;
2. 2017年1月10日-公布30强名单。
3. 2017年1月15日-2017年1月18日为面试复评阶段(30强进15强);
4. 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5日为剧本工坊阶段;
5. 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15日为剧本修改阶段;
6. 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1日为剧本终评阶段(15强进10强);
7. 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13日为导演训练营阶段;
8. 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31日为创投阶段;
9. 2017年4月中旬为“中国电影导演协会2016年度表彰大会”阶段,并在此阶段公布创投会结果。
本次评选将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评审团评出获胜青年导演和剧本。
1.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 报名截止日未满38岁(含38岁);
3. 至少有一部导演作品(包含网剧、短片、广告等);
4. 需有一部拥有版权且尚未经过拍摄的长片剧本;
5. 报名选手以尚未拍摄过院线长片作品的青年导演为主,在项目优秀的前提下,报名条件可以放宽至拥有不超过一部院线长片作品;
6. 参赛选手需准备一个创意自荐小片,时长90秒以内,风格不限,需包含个人自我介绍、作为青年导演的创作理念、自我规划及简单的项目阐述(项目阐述勿透露核心创意)。
1、参赛选手应当是参选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参赛选手确保参加此扶持计划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的著作权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选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选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参赛选手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相关文件,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3、参赛选手同意授权主办方以宣传本扶持计划为目的采取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展播个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参赛选手在扶持计划中所拍摄的任何作品、参赛选手参与扶持计划的视频及扶持计划全程真实记录视频,有权将参赛选手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论坛手册、文集、书刊、官方及协作网站,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扶持计划和交流培训扶持计划,有权对参选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赛选手有义务配合扶持计划相应的各项目环节和宣传推广等;
4、本次扶持计划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5、 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赛选手已接受本章程中的所有规定,并且接受未来主办方根据扶持计划进展而做出的合理调整;
6、参赛选手一旦成功报名,应按照扶持计划主办方的要求,签订有关参选流程、命题短片、创投短片及创投大电影统一制作的专项协议与合同并受其约束;
7、主办方享有扶持计划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的文字、视频的著作权,前述文字、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本扶持计划的宣传资料的文字和视频载体、扶持计划全程的视频记录和有本人参与的视频节目、主办方制作的花絮,参赛选手应该全程配合主办方上述宣传和相关视频的制作并不得主张著作权;
8、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扶持计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规定及主办方要求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名称:CFDG中国青年电影导演扶持计划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恒通国际创新园C9,中国电影导演中心,CFDG中国青年电影导演扶持计划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白杨
电话:010-84430222
电子邮件:cfdgqcjh@qq.com
网址:http://huodong.baidu.com/cfdg